爱护生命
长江护生 混合长期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弘化社倡导大众以科学知识为指导,合理放生、慈悲护生,为建设生态文明贡献力量。使放生活动,善愿结善果,更好发挥慈悲救护生命、促进生态文明、净化社会人心的积极作用。

项目详情

一、项目背景

长江已经“病得不轻”,如果不从广度去解决现有的问题,既不能解决支流或湖泊的问题,也保不住干流。


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今年3月1号实施的《长江保护法》将形成保护母亲河的硬约束机制。

 

作为中国首部流域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打破了之前长江“九龙治水”的局面,同时对于长江生物保护、污水治理、防洪救灾、生态修复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长江流域是指由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以及甘肃省、陕西省、河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这意味着,保护法中,除了长江干流流经的11个省市外,还涉及甘肃省、陕西省等支流或湖泊所在县。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地方人民政府,将采取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体系,制定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计划,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加大对有关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等有效措施为长江流域生态和水资源提供有力保护。


 

二、项目宗旨

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物种的生物多样性。

三、项目回顾


民间力量参与到水生生物的放生活动中来,对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作用显著,不仅可以补充、恢复水生生物资源群体,改善物种结构,维护生物多样性,还可改善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净化水质。

 

但是,缺乏科学和规范的盲目放生,不仅成活率低,而且会破坏生态环境。例如购买市场销售的水生生物不仅野外生存能力低,还可能携带病原体,外来物种在放生地甚至造成生物入侵,导致生态系统失衡。

 

为响应党和政府对长江流域生态治理的决定,发扬慈悲、平等、科学放生护生的精神,我会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仅2022年1月-11月,在各地渔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联合各地多家机构,开展公益生态放流活动共计93场,放流区域涉及长江、金沙江、澜沧江、洱海、赣江、洪泽湖、滆湖、湘江等,对修复长江生态平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得到渔政主管单位的一致好评。

在云南,联合西双版纳景洪市南传佛学文化交流基金会,在景洪市渔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生态放流公益活动

在江西,联合江西青原弘济慈善基金会,在吉安市渔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生态放流公益活动

在重庆,联合重庆市华岩文教基金会,在重庆市南岸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生态放流公益活动

在湖南,联合湖南省长沙市洗心禅寺慈善基金会,在长沙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的现场指导下,开展“守护湘江”生态放流公益活动

 

我们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继续联合相关公益机构,以科学放生护生为原则,合理放生、慈悲护生,号召公众广泛支持和参与到守护长江流域水源的保护行动中来,共同守护碧水蓝天,为建设生态文明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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