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弘化社慈善基金会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苏州弘化社慈善基金会的资产管理(以下简称“本基金会”),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障资产的使用效益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资产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简称资产。
三、资产的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财务部归总登记、各小组具体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存货的管理,
由项目组统一管理、财务组负责核算并协助管理。
四、资产的管理流程主要是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保管
和盘点。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是指为行政管理、提供劳务、生产产品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的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之增减、变动登记由综合办公室管理,账务核
算由财务组负责。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额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时所取得的残值。每月折旧额=(原值-残值)/预计使用年限/12,残值率定为原值的5%。当月增加之财产,应自次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损之财产,应提折旧至当月,折旧按每笔财产分别计算。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
因工作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由各部门提出申请,说明采购原因、使用管理等,报分管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秘书长、理事长等审批同意后才能购置。购置后,保管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签收,财务据此作为新增固定资产入账和管理。
五、固定资产的保管
各部门要设专人保管固定资产,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全面负责,若保管人调、离职时,应办理财产移交,接收人签字确认,并将移交单交综合办公室,如无接收人,应将其保管的固定资产退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验收,并持验收单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六、固定资产调拨
各部门内部调拨固定资产,需由保管人填写调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秘书长同意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调拨,未按规定办理,如有固定资产损失的,由原保管人员及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七、固定资产减损
1、固定资产因不可抗力事故而致损毁,应由保管人申请财
产减损,经部门负责人、秘书长同意后,交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并将相关批件交财务核销。
2、非不可抗力事故,因人为或使用不当而致固定资产损毁,
经查明属实,财产保管人和使用人负连带赔偿之责任。按修换之零件、新品或账面价值赔偿。并将结果报综合办公室和财务进行登记或核销。
八、固定资产的盘点
每年末要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综合办公室将所登记之
明细与财务核算的固定资产清单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会同
财务部,对各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本基金会固定资产
安全,如发现盘亏,比照固定资产减损处理。
第三章 存货的管理
一、存货的概念
本基金会存货包括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准备捐赠的,或为了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要在生产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具体如“印送善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原材料、产成品和尚未入库的、仍在生产过程中的投入量等。
二、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会原材料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先
进先出法计价,发出产成品时,按个别计价法计价。
三、存货的采购
1、原材料的采购按照基金会采购管理制度操作。
对支出金额大且为经常性的采购项目,应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优选供应商,建立信息库,扩大供应源。
2、印刷新书的采购,善书组编写立项表,印刷厂从公开招标确立的供应商目录中选择,
3、涉及向出版社或出版公司直接采购的书籍,说明特殊性和唯一性,可不进行询价和比价。
四、存货的入库和保管
1、原材料入库和保管: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基金会自行采购的原材料,一般由印刷厂供应商或指定的协作商代为入库和保管。原材料送到印刷厂后,印刷厂根据采购标的进行验收和保管,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以确认收货。在五个工作日内,由原材料供应商将此送货单原件转给本基金会财务作为原材料入库依据。同时根据合同,原材料供应商开出相应发票,由项目组汇总提交付款申请,财务审核资料齐全无误后,按财务付款流程审批付款。
2、成品书入库和保管:
基金会自有版权图书经二次招标订立合同后,项目组应按合同要求全程跟进,定期或不定期去印厂实地查看,对质量、服务进行评价。
由印刷供应商在完成标的物后,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入库单。
3.基金会自有著作权图书,在向出版社取得委印书前,这类业务视同尚未入库的、仍在生产过程中的投入量,也视之为存货,善书组必须根据相关合同,及时跟进。
五、存货的出库
1.原材料出库:
基金会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工厂供应商提供由其盖章的原材料领用单,给本基金会财务,作为财务核算原材料发出的依据。
2.成品书出库:
善书组通过邮件或其他指定方式,给印刷厂或项目物流综合服务商,说明发货要求和提供《印刷厂寄存成品书出库明细》(包括调拨库存),同时抄送财务,财务以此出库明细作为核算产成品发出的依据。
六、存货的对账
每月未,本基金会财务核算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要与印
刷供应商和项目物流综合服务商的保管台账核对数量账,计量单位要一致, 做到账账相符,如不符,找出原因进行调整。
七、存货的盘存制度
1、存货的盘点采取年末定期盘点和平时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其目的是核查账实相符情况。
2、年末盘点由财务组和项目组联合派员盘点,确保全面、真实反映情况,要同时关注存货的数量和质量,并要求本基金会存货要单独存放和记录。
3、对盘点结果的处理:财务组要将盘点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汇报本基金会善书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秘书长、理事长。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账实不符情况,要求仓库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属印刷厂和项目物流综合服务商保管责任,要进行赔偿或赔书处理;如本基金会管理方面责任,报秘书长、理事长同意后,财务做报亏之账务处理。
4、平时抽查工作主要由项目组人员实施,如有需要,财务组
派员协助。
第四章 制度生效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财务部门、项目部门共同拟定,经2019年3月29日基金会理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本次进行修订,经2024年6月13日的秘书长会议通过后试行。同时,报下一次理、监事会审批后正式生效。
本制度由基金会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